“不复工不还贷!”
近期,全国各地烂尾楼业主们抱团发布公告,若项目不完全复工,业主将一致停止偿还贷款。
目前已经发布停止还贷声明的项目超过了 100个,主要涉及郑州、长沙、武汉、西安、南昌、上海、重庆等多个城市,且仍在不断增加中,大有“城传城”之势。
这些发出“强制停贷告知书”的楼盘业主,对于楼盘停工或者烂尾的原因,都指向银行的违规操作:
贷款银行违规在房屋主体结构未封顶前发放按揭贷款
贷款银行将按揭贷款资金违规划入非监管账户
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未积极履行资金监管义务,导致预售资金支出不明
这些业主们的指控并非无据可依。
早在 2003 年,央行就规定,“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企业将贷款挪作他用的,经办银行应限期追回挪用资金”。
2010 年,住建部也发布规定,“要求商品住房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由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住房项目工程建设”。
“预售资金可按建设进度进行核拨,但必须留有足够的资金保证建设工程竣工交付”。
但是,业主们能否仅凭一张“强制停贷告知书”就单方面宣布停贷呢?
如果未经法院判决停贷,或者没有达成停贷协议,就贸然停贷,购房人就是违约方,会被银行起诉,追究违约责任,并将进入央行征信系统黑名单。
只要房贷不足部分未偿还,将永远无法申请贷款、信用卡等服务。即便贷款不足部分偿还完毕,该不良信用记录仍将伴随其五年时间。
当前比较理性或者可取的做法,个人的建议是:
业主们可以派代表与银行谈判,争取延期还款或其他有利的结果;
如果房地产开发商确已丧失继续开发的能力致使无法交房,购房者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法院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
以上做法,在全国也都有成功的案例。
当然,以上的做法,只是业主及时止损的行为,并没有解决业主的根本诉求——顺利入住新居。
而业主停贷,其实也并不能威胁到开发商,毕竟银行已经代业主将房款打给了开发商,停贷事件最直接的影响方,其实是银行。
若停贷断供潮愈演愈烈,烂尾楼风险可能外溢到银行系统,最后将波及社会的稳定。
所以,政府相关部门一定要重视此次“停贷危机”。越主动,越快解决,就越能让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切不可有鸵鸟心态。
首先,针对售完但“停工”项目,要积极输血,保证交楼。
其次,卖了部分,后面无力再开发的楼盘,可积极引入外部资金,支持其后续开发。
第三,优化房企营商环境,珍惜那些积极应对危机的房企,避免他们选择躺平。
毕竟,房价近几年高涨,涨得大一部分是地价成本,地方政府也是受益者之一。
最后,再吐槽下我国的房屋预售制,诚然,在我们国家刚开始用市场化解决住房之时,房屋预售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那时候大家都缺房子,预售再加上房屋按揭贷款,它能快速激发开发商更快更多的造房子。
但过去的十多年,老百姓的人均居住面积已有了很大的提高,很多人其实不缺房子,而是缺好房子,预售制反而带来了房屋烂尾或品质大相径庭的隐患,所以它已不再适用,建议地方政府应该适时推行现房销售制。
当然,如果预售制短期内取消不了,也建议创造一种保险,即保交楼险。
让保险公司与开发商进行博弈,代替第三方资金监管,如果延期交付,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延期的违约金。
如果烂尾,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业主损失,并提供烂尾期间的租金补偿或者提供临时周转房。
那么,你对当前愈演愈烈的业主“停贷潮”怎么看,欢迎评论区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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