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上午,上虞区发布《绍兴市上虞区行政区域内推行房地产交易税款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上虞区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可享受契税补贴。
《细则》规定,能享受补贴的房屋需为在上虞区行政区域内成交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且转让合同网签时间为2022年7月4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含起止日,下同),或在上虞区行政区域内成交的法拍住房且成交确认书时间为2022年7月4日起至 2022年12月31日。
补贴需以购房人为申领人,一房只能享受一次,受理日期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补贴标准按时间不同幅度也有不同,凡在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购买商品住宅的,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 50% 给予补贴,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房的只能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 30% 给予补贴。
据了解,房地产交易税款财政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购房人在缴纳契税后向建设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多部门审核后于 30 个工作日内发放。
根据《细则》,同一居民家庭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间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又重新签订,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不在政策执行范围内的不予补贴,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纳入认定范围。
原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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