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的拆迁户注意了!
拆迁拿房票的实施细则出台了!
有人会疑问,前几天不是刚介绍过绍兴的房票制度,怎么6月15日又有一个新的政策呢?
是这样的啊,前几天的那个是绍兴全大市的一个大概思路,接下来就是要各个区县出台更为细致,可以落地的实施细则了。
也就是说拆迁政策,各区都会略有不同。
越城区的“房票”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内容:
第一,拆迁拿房票,抵扣更多房款,福利更多。
原来越城区货币安置政策是,货币补偿款加上 20% 的货币安置奖励,再加上 10% 的购房奖励,再加 6 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现在拿房票,可以再增加 10% 的房票补助,临时安置费另补助 12 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房屋拆迁评估价是 100万,你拿房票去商品房市场最高可以买 140万的房子,而且临时安置费更多。
据了解,这样的拆迁补助,越城区是绍兴各区县之中最高的。
当然,这个额外多出来的 10% 也是有条件的,按照实报实销,封顶 10% 来补助,并要求拿到房票后,6 个月内就要购房;若你超过 6 个月,经本人申请,可以再延长 6 个月,但是只能享受 5% 的补助;若超过一年后使用,则不再给予补助。
所以你是越早买越好!
第二,越城区新的房票政策,购房补助仅限在本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得跨区使用,且这个新建商品房,不仅是住房,也包括商铺、写字楼、单身公寓,但不包括二手房。
第三,购房者拿到的房票上,会详细列出了拆迁户可以获得的补偿金额,拿着这张购房证明就可以到房产公司购房。
房产公司收到房票后,分两期跟政府结算,第一期是购房合同签订并备案后,就可结算购房款的 70%,剩下的 30% 在交房后结算。
当然,有朋友可能会问,如果房票最高能抵 300万(含所有的奖励+补助+临时安置费),但买了一套 500万的房子,怎么办?
这种情况,超出的 200万由购房者和房产公司自行结算。
但如果购房的总价款低于最高房票金额,比如:货币补偿款是 200万,加上 10% 的购房奖励、20% 的货币安置奖励、10% 的房票补助以及12个月临时安置费(假设是 2万)之后,房票总金额是 282万。
这个时候,就要分 2 种情况来看。
第一种,若实际购房的总价款为 150万,那么,10% 的购房奖励和 10% 的房票补助以及 12 个月临时安置费均需按照实际购房金额进行调整,即房票总额由原来的 282万调整约为 271.5万,其中,150万结算给房产公司,剩余的121.5万补偿款通过货币补偿方式结算给被征收人。
第二种,若实际购房的总价款为 210万,那么,10% 的购房奖励和 10% 的房票补助以及 12 个月临时安置费都能足额享受到,即房票总额为 282万,其中,210万结算给房产公司,剩余的 72万补偿款通过货币补偿方式结算给被征收人。
所以,要想赔偿利益最大化,你的最优买房思路是,拿到房票后的 6 个月内,去买房价等于或大于,你被征收的房屋货币补偿总额的新房。
第四,那房票能不能转让呢?根据规定上写:实际购房人应为被征收房屋产权人,说明,房票不能转让。
第五,如果不要房票能否直接拿钱呢?可以,但你只能拿到房屋货币补偿款和 20% 的货币安置补偿,剩余的 20% 购房补偿则无法领取。
以上是个人收集到的越城区房屋征收办的部分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以官方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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