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住建局相关领导,在接受越牛新闻采访时表示:近期绍兴市全域推行住宅房屋征收
“房票”政策。
具体政策如下:
1、取得预售证的楼盘均可申请纳入“房票”实施范围;
2、“房票”原则上仅限用于购买一手商品住宅;
3、使用期限6 个月内;
4、政府额外给予“房票”奖励,具体规定待出;
5、房企可在原有折扣基础上让利3%-5%。
名词解释
“房票”:即市场化安置,是政府在控制征收补偿安置成本的基础上,鼓励被征收户通过领取“房票”形式购买商品住房。
截至目前,诸暨、嵊州、新昌已出台实施细则,越城、柯桥、上虞的相关政策也即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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