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又出房地产新规了!
近期,镜湖新区出台新规,要求开发商在卖新房的时候,不得强迫或变相要求购房者选择装修升级包。
这是为什么呢?
我们回顾一下,今年7月,绍兴市出台了住宅全装修指导意见,要求绍兴各市、县中心城区出让土地上的新建住宅,要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
10月8日,镜湖新区在这个指导意见基础上,做了更明确的落地方案。
文件很长,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挑了几个重点,跟大家分享。
首先,接下来镜湖新区出让的土地,新建商品住宅除 4 层及以下外,全面告别毛坯房,一律全装交付。
那全装的基础标准是什么呢?
一句话,“基本设施配置完备、基本使用功能具备”,也就是厨房、卫生间基本设备配置到位,户内所有功能空间和公共部位的地面铺装、墙面及顶棚粉刷完成,达到入住的基本功能要求。
那么,达到这样的标准,装修费大概要多少呢?
按建筑面积来算,政府给出的标准是 1500-2000元/平米,这个装修费是可以直接放入购房合同内,一起申请房贷的。
当然,有些开发商的装修标准比较高,超过 2000元/方,那么,超过的部分,就不计入购房合同,但需要与购房者单独签订装修合同。
同时,为了避免开发商制定过高的装修标准,比如:整盘装标超过 5000元/方,政府要求,如果出现超 5000元/㎡ 的装标,这个楼盘还必须提供 2000-5000元/方 的装修方案。
购房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在多套装修方案中自由选择,开发商不得强迫或变相要求购房者选择升级包装修方案。
那么,有人又会担心了:开发商会不会在装修报价单上做手脚呢?比如:对外宣称是 5000元/方 的标准,实际只有 2500元/方。
关于这一点,政府也考虑到了。
开发商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装修标准进行评估定价。
同时要将主要材料和设施设备的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系列等内容写入合同,若有些材料因停产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的,要遵循市场价格“就高不就低”、款式型号“就新不就旧”的原则。
到实际交付阶段,同样需要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另外,为了实现“所见即所得”,在房子销售之前,开发商要针对不同的装标各做一套实体交付样板房,而且样板房须保留至交付后6个月或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2 年,以便于政府和购房者随时比对。
声明:以上仅为个人解读,最终以政府有关部门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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