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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共有财产这样分割

http://shaoxing.leju.com/  2012年11月20日09:25  钱江晚报

  男女朋友恋爱中买房,或登记在双方名下,一旦分手,共同的房子怎么分?法院说,目前这类案子比较多。疑难在于,从法条上看,对共同财产规定较为详实的《婚姻法》,并不适用于恋爱期间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恋爱期间的共同财产,适用的《物权法》和《民通意见》,其对分割的规定并不细致。

  《婚姻法》有个司法解释,意思是离婚时,对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协商不一致,则一方得房,一方得补偿款。

  而这种规定,很容易被大家误解为,婚前登记在谁名下,离婚时房屋就归谁。所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尤其是女孩,在婚前、甚至刚刚确立恋爱关系不久,就希望拥有双方共同名下的房产,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但是,殊不知,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这是出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而制定的,在夫妻双方、恋爱双方之间,房屋登记并不是房产最终归属,以及补偿款多少的唯一标准。

  这次法院判决参照的是上海高院的一条意见。房屋已经确定为恋爱双方共有。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合理确定未出资方的份额,一般以10%到30%的份额为宜。

  目前,浙江高院没有相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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