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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房和宣传不一样!购房时对开发商的“承诺”还得多留个心眼

http://shaoxing.leju.com/  2012年11月14日11:07  天天商报

  小区内突然多出了一条无名道路,承诺中的楼层高度也“缩水”不少。近日,市民王先生原本开开心心地从开发商手中领到了新房钥匙,但拿到房子后眼前的一幕还是让他有些接受不了。

  “房子是我在两年前下单选购的,当初主要相中的还是该小区的优美环境,小区除了实施人车分离之外,绿化面积也相当大,再加上价格也较为合理。”王先生说。两年后的今天,当他拿着新房钥匙兴高采烈地前去验房时,发现开发商对当初的规划“动了手脚”,除了房子边上莫名地多出了一条新路,层高也与当初购房时的承诺有些距离。

  据了解,对于这一纠纷,目前开发商与业主尚在进一步协商之中。    

  楼盘规划变更 引发业主不满

  “当初选房时,看到房前是一片绿地,环境相当好,这也是促使自己马上下单的一个主要因素,但在交付时,绿地竟变成了一座配电房,心里当然不爽了。”在绍兴县一事业单位就职的陈先生说,购房前的承诺和交房时相差太大。

  除了在小区内添加新道路、增设窨井盖、减少绿化面积等现象之外,也有一些是对房子户型格局、层高进行了改变。连日来,记者在市区、镜湖新区以及绍兴县柯桥一些房产市场上了解到,随着交房周期的不断延时,特别是期房买卖不断增多的前提下,交付纠纷也在与日俱增。

  面对一些业主提出的诸多异议,一些开发商觉得自己有些冤。“尽管我们小区较之前有了一些变动,但这些变化都是经过规划部门审批过的,我们没有私自变更规划呀!”12日下午,市区一位开发商说,对于业主业说,当然希望新房子周边的环境越漂亮越好,这也是人之常情,问题出来之后,我们也曾向一些业主解释过,并提供了相关审批报告,但他们就是不认同。

  “如果某种变更确实是因为小区需要而改变,我们也会给予支持,但在变更之前,总得跟我们业主打声招呼,毕竟周边的房子已经卖出了,而不是自己想怎么改就怎么改。”一些业主感叹道。

  避免类似纠纷 双方要加强沟通

  昔日市民购买新房,开发商一般会在1~2年内交付。现在的交房周期延长到3年以上,一些交房纠纷也随之产生。

  之所以交付纠纷如此多,其主要原因开发商与业主缺乏沟通交流造成的,一些业内人士说。对于有些方案更改,一些开发商虽然报请相关职能部门批准,而且职能部门也在自己的网站上进行了公示,但广大业主由于不知情,再加上开发商事前事后没有及时与业主沟通,从而为日后交付埋下各种纠纷隐患。

  当然,也有一部分是开发商系私自更改,没有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这是完全不允许的。市县规划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洪律师说,要想减少交付时的各种纠纷,除了要及时与业主进行沟通外,作为开发商还要多尊重业主的权利,特别是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设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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